与仲弥性同次唐人二诗韵 其二(拼音版)

李衡 〔宋代〕

zhòngxìngtóngtángrénèrshīyùnèr

héng sòngdài

tiānmiànxiānǎipíngchuānhàotūn

zhīqiónglíndàoshíyúngēn

liǔyìngshānqiányānyáoshuǐběicūn

zuìguīfēngmǎnxiùxiéyuèzàipéngmén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李衡

(一一○○~一一七八),字彦平,江都(今江苏扬州)人。

高宗绍兴十五年(一一四五)进士,授吴江县主簿。

孝宗隆兴元年(一一六三)、乾道二年(一一六六)连知溧水县(《景定建康志》卷二七)。

召为监察御史。

五年,出知婺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选举三四之二三)。

召拜司封郎中,迁枢密院检详文字,除侍御史。

八年,差同知贡举(同上书选举一之一八)。

致仕后定居昆山,名其室曰乐庵,自号乐庵叟,学者称乐庵先生。

淳熙五年卒,年七十九(以上《永乐大典》卷一○四二二引《苏州府志》、《乐庵遗事》)。

有《乐庵集》、《和寒山拾得诗》等,均佚;今存《周易义海撮要》十二卷,弟子龚昱辑有《乐庵语录》五卷。

《淳祐玉峰志》卷中、《宋史》卷三九○有传。

今录诗十首。

►10篇诗文

评论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请「登录」后评论!

还没有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