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崔判官使太原(拼音版)

武元衡 〔唐代〕 拼

送sòng崔cuī判pàn官guān使shǐ太tài原yuán

武wǔ元yuán衡héng 〔 唐táng代dài〕

劳láo君jūn车chē马mǎ此cǐ逡qūn巡xún,我wǒ与yǔ刘liú君jūn本běn世shì亲qīn。

两liǎng地dì山shān河hé分fēn节jié制zhì,十shí年nián京jīng洛luò共gòng风fēng尘chén。

笙shēng歌gē几jǐ处chù胡hú天tiān月yuè,罗luó绮qǐ长zhǎng留liú蜀shǔ国guó春chūn。

报bào主zhǔ由yóu来lái须xū尽jǐn敌dí,相xiāng期qī万wàn里lǐ宝bǎo刀dāo新xīn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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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元衡

衡,字伯苍,河南缑氏人。

建中四年,登进士第。

累辟使府,至监察御史,后改华原县令。

德宗知其才,召授比部员外郎。

岁内,三迁至右司郎中,寻擢御史中丞。

顺宗立,罢为右庶子。

宪宗即位,复前官,进户部侍郎。

元和二年,拜门下侍郎平章事,寻出为剑南节度使。

八年,徴还秉政,早朝为盗所害,赠司徒,谥忠愍。

临淮集十卷,今编诗二卷。

武元衡字伯苍,河南缑氏人。

宪宗朝宰相,元和十年六月癸卯早朝,为盗所害,年五十八。

补诗一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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