癸巳岁邑中大歉三七姪捐金散谷以济艰食因成三十韵以纪之

吴芾 〔宋代〕 拼

吾家谓姪非常儿,自幼读书尝下帷。

平居事母尽孝道,力供子职曾无违。

辛勤农亩三十载,顿立门户成家肥。

耻同流俗事骄吝,好贤乐业常怡怡。

闻人急难如在己,见义踊跃无不为。

造桥砌路未为德,折券释逋未足奇。

究其存心用意处,尤在邑人艰食时。

此邑山多土田少,民贫自昔难支持。

其间岁收数百斛,已为富室他可知。

况复今年苦亢旱,州里远近咸告饥。

田畴弥望总如燎,细民未免俱流移。

纵使人能保常产,亦复有甑无米炊。

虽幸朝家行赈济,正恐未能遍群黎。

往往倾村走山谷,荷锄掘地寻蕨萁。

取根为粉虽可饱,食之既久人亦羸。

春来必至生疫疠,死填沟壑夫何疑。

吾姪见之轸忧恻,首议倡率输家赀。

既捐青蚨二百万,犹恨籴贵难疗饥。

庾中仅存二千石,一旦倾倒尽散之。

此心但欲济隣里,身外浮名非所希。

吁嗟薄俗务贪鄙,计较升斗争刀锥。

徒知富有可润屋,岂虑人怨亲戚离。

有如吾姪为此举,吾乡自古应亦稀。

小惠所施固未博,风义自足洗浇漓。

傥使人人皆若尔,千里岂复忧馁时。

第愿吾姪广此意,所为尽从今日推。

阴功在人天心报,会俾尔寿膺繁禧。

梓里遗芳传未艾,世有子孙攀桂枝。

岂惟同里共歆艳,亦使吾姪增光辉。

老夫无以示旌劝,聊为吾姪题此诗。

吴芾

(一一○四~一一八三)(生年据集中诗我生甲申岁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台州仙居(今属浙江)人。

高宗绍兴二年(一一一三)进士,历删定官,秘书正字。

以不附秦桧,罢。

后通判处、婺、越三州,知处州。

三十一年,召为监察御史,迁殿中侍御史、户部侍郎,出知婺州。

孝宗即位,知绍兴府,未几,召权刑部侍郎,迁给事中,以敷文阁直学士知临安府。

以事提举太平兴国宫。

乾道三年(一一六七)起知太平州。

五年,改知隆兴府。

六年,以年老奉祠。

淳熙元年(一一七四),以龙图阁学士致仕。

十年卒,年八十。

有《湖山集》二十五卷,长短句三卷,别集一卷,奏议八卷(本集附宋周必大序),已佚。

清四库馆臣据《永乐大典》辑为《湖山集》十卷。

《嘉定赤城志》卷三三、《宋史》卷三八七有传。

 吴芾诗,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·湖山集》为底本。

参校民国李之鼎宜秋馆刊本(简称宜秋本)、《仙居丛书》排印本(简称仙居本)。

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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