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宗皇帝韦杜三诗御书赞

岳珂 〔宋代〕 拼

古者赋诗,惟以言志。

或陈卒章,或摭首意。

惟圣秉箓,启于多艰。

北乡之悲,銮舆未还。

岁时顾瞻,雪涕凝??。

宸毫寄心,亦或有取。

惟唐二臣,一唱一酬。

节物感怀,下笔不休。

西清燕闲,念此夐隔。

鬰乎居南,凄其望北。

璧跗琅钮,舒卷龙牋。

白云其翔,契阔十年。

臣之管窥,尝读国史。

曹勋衣襟,洪皓幅纸。

或恸或泣,或命以官。

或间持书,或使问安。

玉音琅琅,具记青汗。

宜其注思,感此归雁。

三诗之作,迭写杜韦。

社日二篇,独书前诗。

昭哉圣情,如古之赋。

迄其弗偿,徒切舜慕。

霜露之履,谁无此哀。

止或尼之,谓之何哉。

是帖之传,式媲遗训。

敌忾于王,见者必奋。

岳珂

(一一八二~?),字肃之,号亦斋、东几,晚号倦翁,汤阴(今属河南)人,侨居江州(今江西九江)。

飞孙,霖子。

宁宗嘉泰二年(一二○二),以荫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,曾预开禧北征之役。

因预知北征之弊,于战败后召为朝官,历司农寺主簿、光禄丞、太官令。

嘉定十年(一二一七),由大农丞权知嘉兴府。

十二年,为江南东路转运判官。

十四年,除军器监丞、淮南东路总领(《景定建康志》卷二六),并多次摄知镇江府。

理宗绍定六年(一二三三),因元夕诗为门人韩正伦文致告讦,获罪罢官。

嘉熙二年(一二三八),起为湖广总领。

三年,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。

四年,复起为淮南江浙荆湖八路制置茶盐使、兼知太平州。

淳祐元年(一二四一),以言官劾横敛罢,居吴门。

卒年六十余。

珂好文学、喜书法,与刘过、辛弃疾等有交往。

有《岳鄂王行实编年》二卷,《金佗粹编》二十八卷、续编三十卷,《桯史》十五卷、《愧郯录》十五卷等传世。

《玉楮集》八卷,系自编嘉熙二年至四年之诗,取《列子》刻玉为楮三年而成之意。

另《棠湖诗稿》一卷,收《宫词》百首。

又有《宝真斋法书赞》二十八卷,其中保存有不少文献。

事迹散见本人有关著作、并附见《宋史》卷三六五《岳飞传》。

 岳珂诗,《玉楮集》以明代珂十六世孙元声等收藏、周念祖等雠印本(藏北京大学图书馆)为底本,校以影印清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(简称四库本)及文渊阁《四库全书·两宋名贤小集·玉楮诗稿》(简称小集)、《宋诗抄·玉楮集抄》(简称诗抄);《棠湖诗稿》以汲古阁影宋抄本为底本,校以清《拜经楼丛书》本(简称拜经楼本);《宝真斋法书赞》以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为底本,校以《丛书集成》排印本(简称聚珍版),辑录时删落部分过于接近骈文之作。

合编为十九卷,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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