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内门捉得御厨杂使衙官偷肉

宋光嗣 〔唐代〕

斤斤肉是官家物,饱祭喉咙(一作「陇头」)更将出。

不能为食斩君头,领送右巡枷见骨。

(均见四处何光远《鉴诫录》卷六《戏判作》。

)。

宋光嗣

六军诸卫事。

凡断国章,多同儿戏。

前蜀亡,为王宗弼所杀。

诗七首。

(《全唐诗》无宋光嗣诗,传据《十国春秋》卷四十六本传)。

►7篇诗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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