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书(拼音版)

刘奉世 〔宋代〕

jiǎnshū

liúfèngshì sòngdài

lǎngzhàoshūlínglínfēngshìyōutǎo

yàolánhóngfāntái绿lvchūsǎo

shuílìngwángxiānkěn使shǐzilǎo

yōurántiānshìshìwèibǎo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刘奉世

世(一○四一~一一一三),字仲冯,临江新喻(今江西新余)人。

敞子。

第进士。

神宗熙宁三年(一○七○),同编修《经武要略》,兼删定诸房例册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一六)。

四年,检详枢密院吏房文字,改刑房(同上书卷二二七、二四一)。

元丰元年(一○七八),直史馆,为国史院编修官,以事谪监陈州粮料院(同上书卷二八七)。

哲宗元祐元年(一○八六),权枢密都承旨。

四年,为户部侍郎(同上书卷四三○)。

五年,改吏部侍郎,权户部尚书(同上书卷四四三、四五三)。

七年,拜枢密直学士、签书枢密院事。

绍圣元年(一○九四),出知成德军,改定州,逾年,知成都府(本集《过都》诗序)。

明年,以元祐党人责分司南京,居郴州(本集《郴州》诗序)。

四年,贬隰州团练副使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九三)。

徽宗立,尽还官职,知定州、大名府、郓州。

崇宁初,再夺职,责居沂衮,以赦得归。

政和三年,卒,年七十三。

事《东都事略》卷七六、《宋史》卷三一九有传。

 刘奉世诗,以清乾隆十五年水西刘氏刻本《新喻三刘文集·自省集》为底本。

另辑得集外诗二首,合编为一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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