寄伊阳宰韩承议偈 其二(拼音版)

释道楷 〔宋代〕 拼

寄jì伊yī阳yáng宰zǎi韩hán承chéng议yì偈jì其qí二èr

释shì道dào楷kǎi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数shù里lǐ无wú人rén到dào,山shān黄huáng始shǐ觉jué秋qiū。

岩yán间jiān一yī觉jué睡shuì,忘wàng却què百bǎi年nián忧yōu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释道楷

楷(一○四三~一一一八),俗姓崔,沂州(今山东临沂)人,住东京天宁芙蓉庵。

乃青原下十一世,投子青禅师法嗣。

徽宗大观初赐紫方袍,号定照禅师,以拒命坐罪。

政和八年卒,年七十六。

《禅林僧宝传》卷一七、《五灯会元》卷一四有传。

今录偈八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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