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韵玉岩应诏 其一(拼音版)

李朴 〔宋代〕 拼

次cì韵yùn玉yù岩yán应yīng诏zhào其qí一yī

李lǐ朴pǔ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天tiān书shū远yuǎn下xià事shì征zhēng求qiú,乡xiāng里lǐ同tóng推tuī马mǎ少shǎo游yóu。

世shì事shì已yǐ非fēi三sān不bù可kě,年nián华huá却què是shì一yī宜yí休xiū。

岂qǐ缘yuán薄báo禄lù贻yí身shēn累lèi,祇qí为wèi当dāng时shí分fēn主zhǔ忧yōu。

筇qióng杖zhàng芒máng鞋xié留liú我wǒ伴bàn,伫zhù闻wén谈tán笑xiào即jí封fēng侯hóu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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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朴

(一○六三?~一一二七?),字先之,虔州兴国(今属江西)人。

哲宗绍圣元年(一○九四)进士,调临江军司法参军,移西京国子监教授。

程颐器许之,移虔州教授。

以言隆裕太后事,追官勒停,会赦,注汀州司户。

徽宗即位,复虔州教授,罢为肇庆府四会令。

知临江军清江县,主管广南东路安抚司机宜文字。

钦宗即位,迁国子祭酒,以疾不至。

高宗即位,除秘书监,未至而卒,年六十五。

有《章贡集》二十卷,已佚。

《宋史》卷三七七有传。

今录诗十一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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