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海五咏 崇教寓居(拼音版)

洪拟 〔宋代〕 拼

宁níng海hǎi五wǔ咏yǒng崇chóng教jiào寓yù居jū

洪hóng拟nǐ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七qī年nián溪xī山shān北běi,颇pǒ自zì爱ài吾wú庐lú。

人rén生shēng真zhēn寄jì耳ěr,何hé必bì赋fù归guī欤yú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洪拟

(一○七一~一一四五),字成第,一字逸叟世称净智先生。

本姓弘,其上世避南唐讳改洪。

丹阳(今属江苏)人。

哲宗绍圣元年(一○九四)进士,调忠正军节度推官。

徽宗崇宁中为国子博士,出提举利州、福建路学事,通判郓州。

历提举京西北、荆南、河北东路学事。

宣和中为侍御史,以忤蔡京,出知海州。

高宗建炎间为起郎,中书舍人。

迁给事中,吏部尚书,以龙图阁待制知温州。

复召为礼部尚书兼权吏部。

罢提举江州太平观。

绍兴九年(一一三九),再知温州,未几复奉祠。

十五年卒,年七十五。

有《净智先生集》,已佚。

《京口耆旧传》卷四、《宋史》卷三八一有传。

今录诗八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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