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于经解官作二诗道别有江湖蓑笠之句次其韵兼叙离索 其一(拼音版)

沈与求 〔宋代〕 拼

庄zhuāng于yú经jīng解jiě官guān作zuò二èr诗shī道dào别bié有yǒu江jiāng湖hú蓑suō笠lì之zhī句jù次cì其qí韵yùn兼jiān叙xù离lí索suǒ其qí一yī

沈shěn与yǔ求qiú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雨yǔ余yú千qiān里lǐ见jiàn秋qiū毫háo,绿lv涨zhǎng西xī陂bēi涌yǒng浪làng涛tāo。

桂guì楫jí兰lán舟zhōu惊jīng送sòng别bié,鸾luán篦bì象xiàng齿chǐ记jì分fēn曹cáo。

官guān游yóu莫mò漫màn嗟jiē流liú落luò,人rén事shì方fāng将jiāng困kùn驿yì骚sāo。

亦yì欲yù江jiāng湖hú理lǐ烟yān艇tǐng,不bù知zhī何hé处chù可kě容róng篙gāo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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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与求

求(一○八六~一一三七),字必先,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

徽宗政和五年(一一一五)进士,补归安尉,累迁通判明州。

高宗召对,除监察御史。

历兵部员外郎、殿中侍御史,以议迁都事,出知台州。

召还,再除侍御史,迁御史中丞,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。

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,未几奉祠。

绍兴四年(一一三四),起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召除参知政事。

五年,兼权知枢密院事。

七年,随高宗至建康,迁知枢密院事,卒,年五十二。

谥忠敏。

著有《龟谿集》十二卷。

《宋史》卷三七二有传。

 沈与求诗,以《四部丛刊续编》明刊《沈忠敏公龟谿集》为底本。

校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(简称四库本)。

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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