允迪招行简卜居鸬鹚谷仆意羡之作诗送行兼以自见 其一(拼音版)

沈与求 〔宋代〕 拼

允yǔn迪dí招zhāo行xíng简jiǎn卜bo居jū鸬lú鹚cí谷gǔ仆pū意yì羡xiàn之zhī作zuò诗shī送sòng行xíng兼jiān以yǐ自zì见jiàn其qí一yī

沈shěn与yǔ求qiú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严yán陵líng滩tān下xià鸬lú鹚cí谷gǔ,闻wén道dào元yuán英yīng旧jiù隐yǐn庐lú。

鼻bí祖zǔ名míng高gāo诗shī格gé在zài,耳ěr孙sūn才cái杰jié宦huàn情qíng疏shū。

漫màn山shān松sōng桂guì雁yàn行xíng立lì,入rù隖wù茅máo茨cí星xīng散sàn居jū。

知zhī为wèi刘liú郎láng赋fù招zhāo隐yǐn,莫mò教jiào花huā落luò到dào通tōng渠qú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沈与求

求(一○八六~一一三七),字必先,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

徽宗政和五年(一一一五)进士,补归安尉,累迁通判明州。

高宗召对,除监察御史。

历兵部员外郎、殿中侍御史,以议迁都事,出知台州。

召还,再除侍御史,迁御史中丞,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。

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,未几奉祠。

绍兴四年(一一三四),起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召除参知政事。

五年,兼权知枢密院事。

七年,随高宗至建康,迁知枢密院事,卒,年五十二。

谥忠敏。

著有《龟谿集》十二卷。

《宋史》卷三七二有传。

 沈与求诗,以《四部丛刊续编》明刊《沈忠敏公龟谿集》为底本。

校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(简称四库本)。

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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