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律兄以鼠盗防风感而作诗命某同赋(拼音版)

沈与求 〔宋代〕 拼

次cì律lv兄xiōng以yǐ鼠shǔ盗dào防fáng风fēng感gǎn而ér作zuò诗shī命mìng某mǒu同tóng赋fù

沈shěn与yǔ求qiú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嘉jiā蔬shū灵líng卉huì两liǎng纷fēn纷fēn,小xiǎo摘zhāi山shān花huā自zì出chū群qún。

芽yá茁zhuó短duǎn根gēn红hóng玉yù卷juǎn,叶yè敷fū疏shū节jié翠cuì旟yú分fēn。

细xì看kàn药yào谱pǔ镌juān遗yí录lù,终zhōng拟nǐ骚sāo经jīng补bǔ缺quē文wén。

堪kān笑xiào饥jī鼯wú穿chuān败bài箧qiè,宁níng知zhī野yě彘zhì力lì跑pǎo云yún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沈与求

求(一○八六~一一三七),字必先,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

徽宗政和五年(一一一五)进士,补归安尉,累迁通判明州。

高宗召对,除监察御史。

历兵部员外郎、殿中侍御史,以议迁都事,出知台州。

召还,再除侍御史,迁御史中丞,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。

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,未几奉祠。

绍兴四年(一一三四),起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召除参知政事。

五年,兼权知枢密院事。

七年,随高宗至建康,迁知枢密院事,卒,年五十二。

谥忠敏。

著有《龟谿集》十二卷。

《宋史》卷三七二有传。

 沈与求诗,以《四部丛刊续编》明刊《沈忠敏公龟谿集》为底本。

校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(简称四库本)。

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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