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吕居仁泾县旌德道中见寄三首 其二(拼音版)

李宏 〔宋代〕 拼

和hé吕lv居jū仁rén泾jīng县xiàn旌jīng德dé道dào中zhōng见jiàn寄jì三sān首shǒu其qí二èr

李lǐ宏hóng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山shān环huán杰jié阁gé染rǎn深shēn绿lv,石shí吐tǔ寒hán泉quán蹙cù浪làng花huā。

一yī夜yè秋qiū霜shuāng不bù成chéng寐mèi,感gǎn时shí忧yōu国guó思sī无wú涯yá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李宏

(一○八八~一一五四),字彦恢,宣城(今安徽宣州)人。

徽宗政和五年(一一一五)进士。

历舒城主簿、权知旌德县、建康府通判、御史台主簿、淮南、京西路转运判官。

高宗绍兴十九年(一一四九)致仕,官终朝请大夫。

二十四年卒,年六十六。

有《指剑集》,已佚。

事见《南涧甲乙稿》卷二○《左朝请大夫致仕李公墓志铭》。

今录诗九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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