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冯谏议赴河北宣慰(拼音版)

武元衡 〔唐代〕 拼

送sòng冯féng谏jiàn议yì赴fù河hé北běi宣xuān慰wèi

武wǔ元yuán衡héng 〔 唐táng代dài〕

汉hàn代dài衣yī冠guān盛shèng,尧yáo年nián雨yǔ露lù多duō。

恩ēn荣róng辞cí紫zǐ禁jìn,冰bīng雪xuě渡dù黄huáng河hé。

待dài诏zhào孤gū城chéng启qǐ,宣xuān风fēng万wàn岁suì和hé。

今jīn宵xiāo燕yàn分fēn野yě,应yīng见jiàn使shǐ星xīng过gu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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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元衡

衡,字伯苍,河南缑氏人。

建中四年,登进士第。

累辟使府,至监察御史,后改华原县令。

德宗知其才,召授比部员外郎。

岁内,三迁至右司郎中,寻擢御史中丞。

顺宗立,罢为右庶子。

宪宗即位,复前官,进户部侍郎。

元和二年,拜门下侍郎平章事,寻出为剑南节度使。

八年,徴还秉政,早朝为盗所害,赠司徒,谥忠愍。

临淮集十卷,今编诗二卷。

武元衡字伯苍,河南缑氏人。

宪宗朝宰相,元和十年六月癸卯早朝,为盗所害,年五十八。

补诗一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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