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刘判官喜雪(拼音版)

吴芾 〔宋代〕 拼

和hé刘liú判pàn官guān喜xǐ雪xuě

吴wú芾fèi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滥làn把bǎ州zhōu麾huī奉fèng北běi堂táng,自zì惭cán政zhèng术shù非fēi龚gōng黄huáng。

年nián丰fēng物wù阜fù天tiān所suǒ赐cì,容róng我wǒ养yǎng拙zhuō山shān水shuǐ乡xiāng。

今jīn朝cháo瑞ruì气qì俄é融róng结jié,散sàn作zuò飞fēi花huā应yīng时shí节jié。

万wàn家jiā疫yì疠lì一yī扫sǎo除chú,尽jǐn道dào年nián时shí无wú此cǐ雪xuě。

幕mù中zhōng佳jiā士shì欣xīn得dé公gōng,笔bǐ端duān能néng与yǔ造zào化huà通tōng。

乃nǎi知zhī冰bīng柱zhù有yǒu家jiā法fǎ,寡guǎ和hé未wèi饶ráo歌gē郢yǐng中zhōng。

一yī望wàng琼qióng瑶yáo迷mí四sì境jìng,我wǒ复fù白bái头tóu临lín绝jué顶dǐng。

要yào须xū相xiāng与yǔ作zuò春chūn温wēn,共gòng向xiàng尊zūn前qián拚pàn酩mǐng酊dīng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吴芾

(一一○四~一一八三)(生年据集中诗我生甲申岁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台州仙居(今属浙江)人。

高宗绍兴二年(一一一三)进士,历删定官,秘书正字。

以不附秦桧,罢。

后通判处、婺、越三州,知处州。

三十一年,召为监察御史,迁殿中侍御史、户部侍郎,出知婺州。

孝宗即位,知绍兴府,未几,召权刑部侍郎,迁给事中,以敷文阁直学士知临安府。

以事提举太平兴国宫。

乾道三年(一一六七)起知太平州。

五年,改知隆兴府。

六年,以年老奉祠。

淳熙元年(一一七四),以龙图阁学士致仕。

十年卒,年八十。

有《湖山集》二十五卷,长短句三卷,别集一卷,奏议八卷(本集附宋周必大序),已佚。

清四库馆臣据《永乐大典》辑为《湖山集》十卷。

《嘉定赤城志》卷三三、《宋史》卷三八七有传。

 吴芾诗,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·湖山集》为底本。

参校民国李之鼎宜秋馆刊本(简称宜秋本)、《仙居丛书》排印本(简称仙居本)。

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
►1150篇诗文

评论

欢迎 你 发表评论:

请「登录」后评论!

还没有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