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漕和诗次韵(拼音版)

李石 〔宋代〕 拼

李lǐ漕cáo和hé诗shī次cì韵yùn

李lǐ石shí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斯sī文wén百bǎi官guān富fù,未wèi易yì众zhòng目mù窥kuī。

共gòng此cǐ一yī鸟niǎo过guò,谁shuí其qí补bǔ三sān遗yí。

粗cū能néng述shù前qián辈bèi,抗kàng说shuō不bù敢gǎn卑bēi。

一yī朝cháo得dé印yìn可kě,宠chǒng若ruò华huá衮gǔn辞cí。

神shén仙xiān点diǎn金jīn手shǒu,为wèi脱tuō瓦wǎ砾lì姿zī。

微wēi吟yín氷bīng雪xuě镂lòu,落luò墨mò星xīng虹hóng垂chuí。

老lǎo成chéng今jīn几jǐ人rén,縻mí以yǐ岁suì月yuè迟chí。

未wèi用yòng五wǔ字zì工gōng,护hù此cǐ两liǎng鬓bìn丝sī。

圣shèng贤xián无wú尽jǐn藏cáng,一yī一yī生shēng物wù滋zī。

丐gài公gōng且qiě藏cáng舌shé,尚shàng结jié他tā时shí知zhī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李石

(?~一一八一),字知几,号方舟子,资州(今四川资中)人。

高宗绍兴二十一年(一一五一)进士(清光绪《资州直隶州志》卷一三)。

调成都户曹参军。

召为太学录,迁太学博士。

二十九年,出为成都府学官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八三)。

历通判彭州,知黎州、合州、眉州。

孝宗淳熙二年(一一七五),为成都府路转运判官,寻罢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二之一二)。

八年卒(《建炎以来朝野杂记》乙集卷一三)。

有《方舟集》五十卷、后集二十卷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八),已佚。

清四库馆臣据《永乐大典》辑为二十四卷,事见本集卷一○《自叙》。

 李石诗,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·方舟集》为底本,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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