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屿(拼音版)

李石 〔宋代〕 拼

湖hú屿yǔ

李lǐ石shí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我wǒ昔xī泛fàn洞dòng庭tíng,白bái波bō大dà如rú屋wū。

水shuǐ天tiān两liǎng相xiāng际jì,渺miǎo渺miǎo浸jìn坤kūn轴zhóu。

小xiǎo舟zhōu掀xiān簸bǒ中zhōng,呕ǒu眩xuàn篷péng底dǐ伏fú。

忽hū然rán得dé岛dǎo屿yǔ,便biàn欲yù缒zhuì船chuán宿sù。

西xī归guī收shōu惊jīng魂hún,且qiě濯zhuó泥ní土tǔ足zú。

东dōng湖hú一yī席xí地dì,江jiāng脉mài自zì弦xián蓄xù。

烟yān雨yǔ相xiāng吐tǔ吞tūn,几jǐ席xí染rǎn湖hú渌lù。

汀tīng洲zhōu红hóng白bái花huā,游yóu泳yǒng杂zá凫fú鹜wù。

横héng流liú溢yì四sì海hǎi,未wèi暇xiá较jiào吴wú蜀shǔ。

骇hài我wǒ时shí世shì情qíng,风fēng波bō戒jiè平píng陆lù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李石

(?~一一八一),字知几,号方舟子,资州(今四川资中)人。

高宗绍兴二十一年(一一五一)进士(清光绪《资州直隶州志》卷一三)。

调成都户曹参军。

召为太学录,迁太学博士。

二十九年,出为成都府学官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八三)。

历通判彭州,知黎州、合州、眉州。

孝宗淳熙二年(一一七五),为成都府路转运判官,寻罢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二之一二)。

八年卒(《建炎以来朝野杂记》乙集卷一三)。

有《方舟集》五十卷、后集二十卷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八),已佚。

清四库馆臣据《永乐大典》辑为二十四卷,事见本集卷一○《自叙》。

 李石诗,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·方舟集》为底本,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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