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绍贤以诗索佩刀次韵复还之(拼音版)

李石 〔宋代〕 拼

张zhāng绍shào贤xián以yǐ诗shī索suǒ佩pèi刀dāo次cì韵yùn复fù还hái之zhī

李lǐ石shí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喜xǐ不bù至zhì流liú怒nù不bù悲bēi,句jù中zhōng铦xiān锋fēng解jiě人rén颐yí。

氷bīng霜shuāng凛lǐn凛lǐn笑xiào一yī吷xuè,三sān尺chǐ有yǒu喙huì金jīn玉yù词cí。

二èr惠huì肯kěn来lái但dàn独dú步bù,明míng光guāng殿diàn中zhōng文wén绣xiù具jù。

便biàn当dāng携xié此cǐ上shàng青qīng云yún,天tiān子zi方fāng深shēn南nán北běi虑lv。

吾wú今jīn老lǎo矣yǐ君jūn可kě思sī,吹chuī毛máo之zhī珍zhēn何hé所suǒ施shī。

和hé诗shī反fǎn刀dāo三sān叹tàn息xī,莫mò把bǎ神shén槌chuí困kùn钝dùn锥zhu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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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石

(?~一一八一),字知几,号方舟子,资州(今四川资中)人。

高宗绍兴二十一年(一一五一)进士(清光绪《资州直隶州志》卷一三)。

调成都户曹参军。

召为太学录,迁太学博士。

二十九年,出为成都府学官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八三)。

历通判彭州,知黎州、合州、眉州。

孝宗淳熙二年(一一七五),为成都府路转运判官,寻罢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二之一二)。

八年卒(《建炎以来朝野杂记》乙集卷一三)。

有《方舟集》五十卷、后集二十卷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八),已佚。

清四库馆臣据《永乐大典》辑为二十四卷,事见本集卷一○《自叙》。

 李石诗,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·方舟集》为底本,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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