句 其二(拼音版)

陈俊卿 〔宋代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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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énjùnqīng sòngdài

bìngshēnlǎoguīzuòliúhóufànkà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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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俊卿

卿(一一一三~一一八六),字应求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

高宗绍兴八年(一一三八)进士,授泉州观察推官。

二十六年,召为秘书省校书郎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七五),累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。

三十一年,权兵部侍郎。

孝宗即位,迁中书舍人,充江、淮宣抚判官兼权建康府事。

隆兴元年(一一六三),建都督府,除礼部侍郎参赞军事,为汤思退忌,出知泉州。

乾道元年(一一六五)复召,又为钱端礼所忌,出知漳州,改建宁府。

三年,召为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,四年,拜尚书右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。

与虞允文不协,出知福州,兼福建路安抚使。

领祠禄。

淳熙二年(一一七五),再命知福州。

力求去,提举临安府洞霄宫。

五年,起判建康府、江南东路安抚使兼行宫留守。

九年,致仕,十三年卒,年七十四。

谥正献。

有遗文二十卷、奏议二十卷,均佚。

事见《晦庵集》卷九六《正献陈公行状》、《诚斋集》卷一二三《正献陈公墓志铭》,《宋史》卷三八三有传。

今录诗九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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