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许季韶倅桂林 其四(拼音版)

李洪 〔宋代〕 拼

送sòng许xǔ季jì韶sháo倅cuì桂guì林lín其qí四sì

李lǐ洪hóng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文wén登dēng犹yóu记jì旧jiù青qīng毡zhān,敢gǎn恨hèn瓜guā期qī尚shàng六liù年nián。

办bàn取qǔ扁biǎn舟zhōu五wǔ湖hú上shàng,吴wú松sōng鱼yú蟹xiè不bù论lùn钱qián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李洪

(一一二九~?),字可大(《宋诗纪事补遗》卷六一),扬州(今属江苏)人。

正民子。

宋室南渡后侨寓海盐、湖州。

高宗绍兴二十五年(一一五五),官监盐官县税。

孝宗隆兴元年(一一六三),为永嘉监仓。

未几,奉召入临安任京职,官终知藤州。

有《芸庵类稿》二十卷,已佚。

清四库馆臣据《永乐大典》辑为六卷,其中诗五卷。

事见宋陈贵谦《芸庵类稿序》及本集诗文。

 李洪诗,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为底本。

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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