舟还浯溪再留二绝 其二(拼音版)

留筠 〔宋代〕 拼

舟zhōu还hái浯wú溪xī再zài留liú二èr绝jué其qí二èr

留liú筠yún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自zì笑xiào尘chén埃āi赋fù□忙máng,佳jiā山shān招zhāo我wǒ莫mò徜cháng徉yáng。

何hé当dāng了le却què痴chī儿ér事shì,来lái伴bàn高gāo人rén枕zhěn碧bì湘xiāng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留筠

(一作?),字端父,泉州晋江(今福建泉州)人。

正子。

宁宗嘉泰四年(一二○四)通判漳州(清康熙《漳州府志》卷九)。

知邵州(《后乐集》卷一二《列荐徐筠朱著留筠乞赐甄擢状》)。

嘉定九年(一二一六)使金贺生辰(《宋史》卷三九《宁宗纪》三)。

出提点湖南刑狱。

十二年,移知广州(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一六)。

十三年,提点江西刑狱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五之二七)。

十五年,自广东经略罢领宫观(同上书职官七五之三一)。

事见清道光《福建通志》卷一七六《留正传》附。

今录诗六首。

►6篇诗文

评论

欢迎 你 发表评论:

请「登录」后评论!

还没有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