雁湖二首 其二(拼音版)

李壁 〔宋代〕 拼

雁yàn湖hú二èr首shǒu其qí二èr

李lǐ壁bì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新xīn结jié方fāng桥qiáo跨kuà两liǎng间jiān,更gèng渠qú清qīng溜liū作zuò潺chán潺chán。

春chūn来lái得dé句jù因yīn池chí草cǎo,病bìng起qǐ无wú端duān减jiǎn带dài环huán。

楼lóu迥jiǒng却què愁chóu多duō见jiàn月yuè,城chéng高gāo元yuán不bù碍ài看kàn山shān。

销xiāo忧yōu况kuàng有yǒu诗shī书shū在zài,赢yíng得dé湖hú边biān日rì日rì闲xián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李壁

(一一五九~一二二二),字季章,号雁湖,又号石林,眉州丹棱(今属四川)人。

焘子。

以父任入官。

光宗绍熙元年(一一九○)进士。

二年,除秘书省正字。

五年,为校书郎。

宁宗即位,徙著作佐郎兼权礼部郎官。

出知阆州,历知汉州,提点夔路刑狱。

嘉泰三年(一二○三),除秘书少监,权中书舍人,累迁权礼部侍郎。

开禧元年(一二○五)使金贺生辰(《宋史》卷三八《宁宗本纪》),还言兵未可轻动。

二年,为韩侂胄起草出师诏书,进权礼部尚书,拜参知政事。

侂胄诛,谪居抚州。

嘉定十五年卒,年六十四。

谥文懿。

有《雁湖集》,已佚。

事见《西山文集》卷四一《李公神道碑》,《南宋馆阁续录》卷七、九,《宋史》卷三九八有传。

 李壁诗,据《永乐大典》等书所录,编为一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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