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和雁湖十首 其一○(拼音版)

李壁 〔宋代〕 拼

再zài和hé雁yàn湖hú十shí首shǒu其qí一yī○

李lǐ壁bì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景jǐng色sè随suí生shēng指zhǐ顾gù间jiān,踏tà翻fān香xiāng雪xuě弄nòng潺chán潺chán。

奏zòu编biān谁shuí上shàng三sān千qiān牍dú,宝bǎo带dài争zhēng拖tuō十shí二èr环huán。

有yǒu底dǐ穷qióng愁chóu惟wéi甔dān石shí,无wú多duō远yuǎn意yì但dàn盆pén山shān。

何hé时shí万wàn顷qǐng沧cāng波bō去qù,乞qǐ我wǒ扁biǎn舟zhōu自zì在zài闲xián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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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壁

(一一五九~一二二二),字季章,号雁湖,又号石林,眉州丹棱(今属四川)人。

焘子。

以父任入官。

光宗绍熙元年(一一九○)进士。

二年,除秘书省正字。

五年,为校书郎。

宁宗即位,徙著作佐郎兼权礼部郎官。

出知阆州,历知汉州,提点夔路刑狱。

嘉泰三年(一二○三),除秘书少监,权中书舍人,累迁权礼部侍郎。

开禧元年(一二○五)使金贺生辰(《宋史》卷三八《宁宗本纪》),还言兵未可轻动。

二年,为韩侂胄起草出师诏书,进权礼部尚书,拜参知政事。

侂胄诛,谪居抚州。

嘉定十五年卒,年六十四。

谥文懿。

有《雁湖集》,已佚。

事见《西山文集》卷四一《李公神道碑》,《南宋馆阁续录》卷七、九,《宋史》卷三九八有传。

 李壁诗,据《永乐大典》等书所录,编为一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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