予赋雁湖诗蒙友社诸文继声不一辄复自和四首 其三(拼音版)

李壁 〔宋代〕 拼

予yǔ赋fù雁yàn湖hú诗shī蒙méng友yǒu社shè诸zhū文wén继jì声shēng不bù一yī辄zhé复fù自zì和hé四sì首shǒu其qí三sān

李lǐ壁bì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闲xián来lái日rì日rì理lǐ荒huāng余yú,剩shèng引yǐn涟lián漪yī一yī派pài俱jù。

试shì把bǎ渔yú竿gān临lín断duàn岸àn,从cóng教jiào画huà手shǒu貌mào成chéng图tú。

啼tí春chūn不bù到dào鶑yīng无wú友yǒu,警jǐng夜yè谁shuí知zhī雁yàn有yǒu奴nú。

出chū处chù须xū将jiāng时shí运yùn看kàn,莫mò分fēn廊láng庙miào与yǔ江jiāng湖h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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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壁

(一一五九~一二二二),字季章,号雁湖,又号石林,眉州丹棱(今属四川)人。

焘子。

以父任入官。

光宗绍熙元年(一一九○)进士。

二年,除秘书省正字。

五年,为校书郎。

宁宗即位,徙著作佐郎兼权礼部郎官。

出知阆州,历知汉州,提点夔路刑狱。

嘉泰三年(一二○三),除秘书少监,权中书舍人,累迁权礼部侍郎。

开禧元年(一二○五)使金贺生辰(《宋史》卷三八《宁宗本纪》),还言兵未可轻动。

二年,为韩侂胄起草出师诏书,进权礼部尚书,拜参知政事。

侂胄诛,谪居抚州。

嘉定十五年卒,年六十四。

谥文懿。

有《雁湖集》,已佚。

事见《西山文集》卷四一《李公神道碑》,《南宋馆阁续录》卷七、九,《宋史》卷三九八有传。

 李壁诗,据《永乐大典》等书所录,编为一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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