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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准 〔宋代〕

liúdǐngshānshàngfāng

chéngzhǔn sòngdài

xiēhuángméihòuqiūshēngmàishúqián

ǒutóngjīnlái访fǎnglóngquán

zhúzūnjiǔliúhuāyuètiān

fángzhǔzhàngxíngdàobáiyúnbiān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程准

字平叔,休宁(今属安徽)人。

大昌长子。

孝宗淳熙十六年(一一八九)知江阴县(明嘉靖《江阴县志》卷一二)。

光宗绍熙元年(一一九○)知常熟县(《琴川志》卷三)。

宁宗庆元初通判太平州。

嘉泰四年(一二○四),为军器监丞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五之三七)。

后以两浙转运判官总领浙西江东财赋、淮东军马钱粮(《后乐集》卷一外制)。

官终知庆元府。

事见《周文忠集》卷六二《程大昌神道碑》、明弘治《徽州府志》卷七《程大昌传》。

今录诗二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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