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宗司法与郑府判韵 其二(拼音版)

杜范 〔宋代〕 拼

和hé宗zōng司sī法fǎ与yǔ郑zhèng府fǔ判pàn韵yùn其qí二èr

杜dù范fàn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候hòu虫chóng啧zé啧zé泣qì秋qiū清qīng,节jié物wù还hái令lìng壮zhuàng士shì惊jīng。

人rén在zài九jiǔ原yuán谁shuí可kě作zuò,月yuè横héng千qiān里lǐ自zì增zēng明míng。

诗shī坛tán尚shàng幸xìng从cóng盟méng约yuē,句jù法fǎ于yú今jīn识shí老lǎo成chéng。

自zì愧kuì枯kū肠cháng如rú罄qìng室shì,只zhǐ愁chóu有yǒu债zhài未wèi宽kuān征zhēng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杜范

(一一八二~一二四五),初字仪甫,改字成己(《漫塘集》卷一九《杜成己字序》,《宋史》本传作成之),学者称立斋先生,黄岩(今属浙江)人。

宁宗嘉定元年(一二○八)进士,调金坛尉,再调婺州司法参军。

理宗绍定三年(一二三○),为主管户部架阁文字。

端平元年(一二三四),授军器监丞。

累迁监察御史。

以劾郑清之,出为江东提点刑狱。

嘉熙二年(一二三八)知宁国府。

四年,迁权吏部侍郎兼侍讲,改礼部尚书兼中书舍人。

淳祐二年(一二四二),擢同签书枢密院事,四年,迁同知枢密院事。

五年卒,年六十四,谥清献。

有《清献集》十九卷。

事见清同治吴县孙氏刻《杜清献公集》卷首黄裳《戊辰修史丞相杜范传》,《宋史》卷四○七有传。

 杜范诗,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为底本,校以明刻《杜清献公集》(简称明本,藏日本静嘉堂文库),并酌校《两宋名贤小集·清献集》(简称名贤集)。

明本多出底本之诗及新辑集外诗,附于卷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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