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旴江吴守以言归二首 其二(拼音版)

包恢 〔宋代〕 拼

送sòng旴xū江jiāng吴wú守shǒu以yǐ言yán归guī二èr首shǒu其qí二èr

包bāo恢huī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斩zhǎn新xīn政zhèng令lìng别bié规guī模mó,迎yíng刃rèn恢huī恢huī解jiě有yǒu余yú。

去qù就jiù虽suī轻qīng心xīn自zì若ruò,佞nìng贤xián乍zhà变biàn事shì如rú何hé。

籴dí为wèi民mín患huàn祈qí从cóng免miǎn,社shè植zhí根gēn深shēn恶è始shǐ除chú。

似shì此cǐ欲yù为wèi尚shàng何hé限xiàn,归guī欤yú千qiān里lǐ竞jìng攀pān车chē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包恢

包恢

包恢(1182-1268),字宏父,一字道夫,号宏斋,宋建昌南城(今属江西)人。刑部尚书。以廉吏,政绩显著著称,同时他也是文学批评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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