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鸿禧叙别二首 其一(拼音版)

袁甫 〔宋代〕 拼

魏wèi鸿hóng禧xǐ叙xù别bié二èr首shǒu其qí一yī

袁yuán甫fǔ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世shì间jiān万wàn事shì尽jǐn筌quán蹄tí,尘chén外wài工gōng夫fū好hǎo者zhě希xī。

大dà道dào精jīng通tōng元yuán自zì在zài,旁páng门mén浅qiǎn陋lòu谩mán多duō岐qí。

六liù年nián铁tiě冶yě劳láo经jīng画huà,九jiǔ转zhuǎn金jīn丹dān默mò受shòu持chí。

归guī去qù小xiǎo溪xī溪xī上shàng坐zuò,要yào求qiú消xiāo息xī在zài婴yīng儿ér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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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甫

字广微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。

燮子。

曾从杨简学。

宁宗嘉定七年(一二一四)进士,授签书建康军节度判官。

十年,召为秘书省正字,十二年,出通判湖州。

十四年除秘书郎,十六年,出知徽州(《南宋馆阁续录》卷八、九),历知衢州。

理宗绍定中召为将作监,六年(一二三三),兼国史院编修官、实录院检讨官。

同年,出提举江南东路常平兼提点刑狱。

端平元年(一二三四)理宗亲政,知建宁府兼福建路转运判官。

以秘书少监召,累迁起居郎兼中书舍人。

嘉熙元年(一二三七)除中书舍人,权吏部侍郎。

官至权兵部尚书,暂兼吏部尚书,卒年六十七(明弘治《徽州府志》卷四),谥正肃。

有文集,久佚,清四库馆臣据《永乐大典》辑为《蒙斋集》二十卷,其中诗二卷。

《宋史》卷四○五有传。

 袁甫诗,以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为底本,酌校残本《永乐大典》所录。

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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