挽赵秋晓 其四(拼音版)

李春叟 〔宋代〕 拼

挽wǎn赵zhào秋qiū晓xiǎo其qí四sì

李lǐ春chūn叟sǒu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箧qiè中zhōng遗yí藁gǎo墨mò犹yóu新xīn,门mén外wài池chí塘táng草cǎo自zì春chūn。

邻lín笛dí一yī声shēng肠cháng欲yù断duàn,骚sāo坛tán失shī却què倚yǐ楼lóu人rén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李春叟

叟,字子先,东莞(今属广东)人。

理宗宝祐四年(一二五六)省试中选,以误写谨对黜。

后因荐授惠州司户。

景定间除肇庆府司理,迁德庆教授,秩满归。

后复除军器大监,辞不就。

赐号梅外处士。

宋亡不仕。

有《咏归集》,已佚。

事见《广州人物传》卷九,《宋东莞遗民录》卷下有传。

今录诗十三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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