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和圣制登骊山高顶寓目应制(拼音版)

刘宪 〔唐代〕 拼

奉fèng和hé圣shèng制zhì登dēng骊lí山shān高gāo顶dǐng寓yù目mù应yīng制zhì

刘liú宪xiàn 〔 唐táng代dài〕

骊lí阜fù镇zhèn皇huáng都dōu,銮luán游yóu眺tiào八bā区qū。

原yuán隰xí旌jīng门mén里lǐ,风fēng云yún扆yǐ座zuò隅yú。

直zhí城chéng如rú斗dòu柄bǐng,官guān树shù似shì星xīng榆yú。

从cóng臣chén词cí赋fù末mò,滥làn得dé上shàng天tiān衢q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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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宪

刘宪(655年―711年),字元度,宋州宁陵人,是汉景帝子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。曾祖刘会,官至隋高阳郡功曹、益州绵竹令;祖刘举,唐左宗卫率府录事参军、潞州乡县令;父刘思立,考功员外郎。刘宪十五岁举进士,授阜城尉,历任武德、白水、伊阙三县尉,累进左台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侍御史、尚书工部员外郎。景龙初(公元707年),为太子詹事,兼崇文馆学士。唐睿宗景云二年正月十一日卒,年五十七。赠兖州刺史。宪著有文集三十卷,《新唐书艺文志》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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