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巳日祓禊渭滨应制(拼音版)

刘宪 〔唐代〕 拼

上shàng巳sì日rì祓fú禊xì渭wèi滨bīn应yīng制zhì

刘liú宪xiàn 〔 唐táng代dài〕

桃táo花huā欲yù落luò柳liǔ条tiáo长zhǎng,沙shā头tóu水shuǐ上shàng足zú风fēng光guāng。

此cǐ时shí御yù跸bì来lái游yóu处chù,愿yuàn奉fèng年nián年nián祓fú禊xì觞shāng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刘宪

刘宪(655年―711年),字元度,宋州宁陵人,是汉景帝子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。曾祖刘会,官至隋高阳郡功曹、益州绵竹令;祖刘举,唐左宗卫率府录事参军、潞州乡县令;父刘思立,考功员外郎。刘宪十五岁举进士,授阜城尉,历任武德、白水、伊阙三县尉,累进左台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侍御史、尚书工部员外郎。景龙初(公元707年),为太子詹事,兼崇文馆学士。唐睿宗景云二年正月十一日卒,年五十七。赠兖州刺史。宪著有文集三十卷,《新唐书艺文志》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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