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节吴公之还朝也情不能已再为诗十章・其四(拼音版)

邹元标 〔明代〕 拼

安ān节jié吴wú公gōng之zhī还hái朝cháo也yě情qíng不bù能néng已yǐ再zài为wèi诗shī十shí章zhāng・其qí四sì

邹zōu元yuán标biāo 〔 明míng代dài〕

会huì面miàn知zhī何hé时shí,望wàng君jūn崇chóng明míng德dé。

明míng德dé旨zhǐ惟wéi微wēi,不bù大dà声shēng以yǐ色sè。

纯chún一yī以yǐ不bù已yǐ,无wú为wèi见jiàn天tiān则zé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邹元标

(1551—1624)江西吉水人,字尔瞻,号南皋。万历五年进士。同年,以疏论张居正夺情,得罪,廷杖戍贵州都匀卫。居戍所六年,研治理学有成。居正死,召拜吏科给事中,以敢言称。历官南京吏部员外郎,以母丧归。家居讲学几三十年,名扬天下。天启初还朝,进刑部右侍郎,拜左都御史。虽首进和衷之说,不为危言激论,仍为魏忠贤所忌。以建首善书院讲学事,为魏党所攻,被迫辞归。卒谥忠介。有《愿学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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