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白鹿观应制(拼音版)

李乂 〔唐代〕

xìngbái鹿guānyīngzhì

tángdài

zhìchénghuízhǐfèngjīng

nánshānhào西yuèliǎngtóngyíng

yúnlínxuánxiábēijiànchìchéng

shénmíngjìnwǎngpéngyíng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李乂

字尚真,赵州房子人。

年十二,工属文,第进士,茂才异等,调万年尉。

长安中,擢监察御史,迁中书舍人,修文馆学士。

睿宗朝,进吏部侍郎,改黄门侍郎,中山郡公。

开元初,转紫微侍郎,未几,除刑部尚书,卒,年六十八。

居官沈正方雅,识治体,时称有宰相器,与兄尚一、尚贞,俱以文章见称,有《李氏花萼集》。

乂与苏颋对掌纶诰,明皇比之味道与峤,并称苏李。

今编诗一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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