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知府袁刑部(拼音版)

魏野 〔宋代〕 拼

上shàng知zhī府fǔ袁yuán刑xíng部bù

魏wèi野yě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星xīng辰chén虽suī应yīng碧bì虚xū中zhōng,富fù贵guì情qíng疏shū道dào气qì融róng。

遶rào野yě云yún烟yān陪péi淡dàn薄báo,入rù衙yá山shān水shuǐ学xué清qīng通tōng。

申shēn湖hú静jìng泛fàn孤gū舟zhōu月yuè,棠táng树shù凉liáng生shēng一yī扇shàn风fēng。

却què有yǒu祖zǔ先xiān难nán似shì处chù,献xiàn诗shī民mín住zhù乐lè郊jiāo东dōng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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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野

(960—1020)陕州陕县人,字仲先,号草堂居士。不求仕进,自筑草堂,弹琴赋诗其中。真宗大中祥符四年,帝祀汾阴,与表兄李渎同被举荐,上表以病辞,诏州县常加存抚。与王旦、寇准友善,常往来酬唱。为诗精苦,有唐人风格,多警策句。有《东观集》、《草堂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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