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王甲宰青石县(拼音版)

魏野 〔宋代〕 拼

送sòng王wáng甲jiǎ宰zǎi青qīng石shí县xiàn

魏wèi野yě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陶táo潜qián但dàn植zhí当dāng门mén柳liǔ,潘pān岳yuè惟wéi栽zāi满mǎn县xiàn花huā。

争zhēng似shì伯bó玄xuán青qīng石shí去qù,教jiào民mín先xiān只zhǐ种zhǒng桑sāng麻má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魏野

(960—1020)陕州陕县人,字仲先,号草堂居士。不求仕进,自筑草堂,弹琴赋诗其中。真宗大中祥符四年,帝祀汾阴,与表兄李渎同被举荐,上表以病辞,诏州县常加存抚。与王旦、寇准友善,常往来酬唱。为诗精苦,有唐人风格,多警策句。有《东观集》、《草堂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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