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题诸罗十一番社(拼音版)

周芬斗 〔清代〕 拼

留liú题tí诸zhū罗luó十shí一yī番fān社shè

周zhōu芬fēn斗dòu 〔 清qīng代dài〕

十shí八bā重zhòng溪xī外wài九jiǔ重zhòng,山shān环huán水shuǐ复fù草cǎo蒙méng茸rōng。

既jì和hé族zú类lèi臻zhēn饶ráo裕yù,秫shú酒jiǔ清qīng过guò汉hàn酿niàng浓nóng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周芬斗

周芬斗,安徽桐城人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)举人。乾隆十四年(1749)三月由平和知县调任诸罗知县。乾隆十六年(1751)在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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