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玉案・ 得信(拼音版)

李雯 〔清代〕 拼

青qīng玉yù案àn・得dé信xìn

李lǐ雯wén 〔 清qīng代dài〕

菱líng花huā看kàn罢bà晨chén妆zhuāng了le,天tiān外wài信xìn传chuán青qīng鸟niǎo。

蹙cù损sǔn眉méi尖jiān双shuāng叶yè小xiǎo。

鸳yuān鸯yāng谱pǔ上shàng,金jīn针zhēn初chū到dào,怕pà有yǒu人rén知zhī道dào。

尝cháng将jiāng密mì意yì输shū春chūn草cǎo,消xiāo息xī通tōng时shí又yòu烦fán恼nǎo。

谁shuí识shí银yín钩gōu真zhēn字zì好hǎo,微wēi持chí薄báo怒nù,已yǐ曾céng心xīn照zhào,照zhào见jiàn和hé衣yī倒dào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李雯

(1608—1647)明末清初江南青浦人,字舒章。明崇祯十五年举人。与陈子龙等有“云间六子”之称。入清,被荐任内阁中书舍人。多尔衮致史可法、唐通等信,均其手笔。不久,忧伤而死。有《蓼斋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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