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居・其四(拼音版)

方鹤斋 〔近代〕 拼

新xīn居jū・其qí四sì

方fāng鹤hè斋zhāi 〔 近jìn代dài〕

寂jì寥liáo幽yōu巷xiàng似shì山shān村cūn,春chūn昼zhòu客kè稀xī常cháng掩yǎn门mén。

一yī缕lv箫xiāo声shēng落luò庭tíng院yuàn,卖mài饧táng人rén到dào舞wǔ雏chú孙sūn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方鹤斋

方鹤斋(1852—1940),名旭,鹤斋其号。安徽桐城县人。桐城派古文家。历任四川省夔州知府,留日学生监督、省学务处提督、省提学使、川东道台。为官清正,大力倡办新式学堂。因喜爱成都风物,遂家焉,竟成“成都五老”之一。诗、书、画皆善。今存《鹤斋诗存》、《鹤斋文存》,皆门人以寿金刊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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