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张七判官还京觐省(拼音版)

刘长卿 〔唐代〕 拼

送sòng张zhāng七qī判pàn官guān还hái京jīng觐jìn省shěng

刘liú长zhǎng卿qīng 〔 唐táng代dài〕

春chūn兰lán方fāng可kě采cǎi,此cǐ去qù叶yè初chū齐qí。

函hán谷gǔ莺yīng声shēng里lǐ,秦qín山shān马mǎ首shǒu西xī。

庭tíng闱wéi新xīn栢bǎi署shǔ,门mén馆guǎn旧jiù桃táo蹊qī。

春chūn色sè长zhǎng安ān道dào,相xiāng随suí入rù禁jìn闺guī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刘长卿

刘长卿

刘长卿(709—789),字文房,汉族,宣城(今属安徽)人,唐代诗人。后迁居洛阳,河间(今属河北)为其郡望。唐玄宗天宝年间进士。肃宗至德中官监察御史,苏州长洲县尉,代宗大历中任转运使判官,知淮西、鄂岳转运留后,又被诬再贬睦州司马。因刚而犯上,两度迁谪。德宗建中年间,官终随州刺史,世称刘随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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