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刑祠部再和前篇猥为祷祈之应辄复次韵且以见志(拼音版)

张方平 〔宋代〕 拼

提tí刑xíng祠cí部bù再zài和hé前qián篇piān猥wěi为wèi祷dǎo祈qí之zhī应yīng辄zhé复fù次cì韵yùn且qiě以yǐ见jiàn志zhì

张zhāng方fāng平píng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长zhǎng吏lì忧yōu民mín深shēn望wàng岁suì,诸zhū侯hóu闵mǐn雨yǔ著zhù编biān年nián。

鹅é鲜xiān聊liáo用yòng遵zūn明míng诏zhào,尩wāng鼻bí何hé能néng感gǎn上shàng天tiān。

五wǔ事shì肃sù时shí敛liǎn在zài宥yòu,九jiǔ功gōng美měi利lì属shǔ持chí权quán。

守shǒu藩fān无wú状zhuàng惟wéi推tuī分fēn,必bì在zài蒙méng庄zhuāng内nèi外wài篇piān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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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方平

平(一○○七~一○九一),字安道,号乐全居士,应天宋城(今河南商丘)人。

仁宗景祐元年(一○三四),举茂材异等,为校书郎,知昆山县。

又举贤良方正,迁著作佐郎、通判睦州。

召直集贤院,俄知谏院。

历知制诰,权知开封府,御史中丞,三司使。

加端明殿学士、判太常寺。

坐事出知滁州,顷之,知江宁府,入判流内铨。

以侍讲学士知滑州,徙益州。

复以三司使召,迁尚书左丞、知南京。

未几,以工部尚书帅秦州。

英宗立,迁礼部尚书,知郓州,还为翰林学士承旨。

神宗即位,除参知政事,与王安石政见不合,又转徙中外,以太子少师致仕。

哲宗元祐六年卒,年八十五。

赠司空,谥文定。

有《乐全集》四十卷。

事见《东坡后集》卷一七《张文定公墓志铭》。

《宋史》卷三一八有传。

 张方平诗四卷,以影印清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《乐全集》为底本,校以清吴兴陶氏抄本(简称陶本,藏北京图书馆),清抄本(藏北京图书馆),清抄季锡畴校本(简称季本)。

又据《栾城集》等辑得集外诗,附于卷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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