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招提院静照堂(拼音版)

张刍 〔宋代〕

()(zhāo)()(yuàn)(jìng)(zhào)(táng)

zhāngchú sòngdài

zuìjiùchánfēicónglíncuìwēi

tiānwàijìngsēngxiàngbiānguī

shuǐhánzhāixiányún宿diào

tíngqiánláishuíwèixiāng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张刍

(一○一五~一○八○),字圣民,濮州鄄城(今山东鄄城北)人。

仁宗时进士。

补江州司户参军。

迁国子直讲、同知太常礼院、史馆检讨。

至和元年(一○五四)落职监潭州酒税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一七六)。

岁余,通判扬州,擢淮南转运使。

历知数州。

神宗元丰三年卒,年六十六。

事见《长兴集》卷一七《张公墓志铭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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