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勾谌太博通判颍州(拼音版)

韩维 〔宋代〕 拼

送sòng勾gōu谌chén太tài博bó通tōng判pàn颍yǐng州zhōu

韩hán维wéi 〔 宋sòng代dài〕

西xī湖hú十shí里lǐ波bō,渌lù静jìng过guò新xīn雨yǔ。

波bō间jiān黄huáng白bái花huā,缭liáo乱luàn不bù可kě数shù。

浮fú舟zhōu翳yì佳jiā树shù,凉liáng风fēng生shēng仰yǎng俯fǔ。

回huí顾gù红hóng尘chén人rén,处chù身shēn一yī何hé苦kǔ。

君jūn子zi爱ài民mín物wù,在zài乐lè思sī及jí溥pǔ。

方fāng期qī推tuī所suǒ安ān,与yǔ众zhòng式shì歌gē舞wǔ。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韩维

韩维

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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