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程给事知越州(拼音版)

章衡 〔宋代〕

sòngchénggěishìzhīyuèzhōu

zhānghéng sòngdài

liúwēiàizàinánchāngyòubàixīnēnzhǐjiùtáng

jiébānyán使shǐpèishízhōurényōngjiāng

piāoyīngjiéníngliújuànlǎnpèichéngchāxiāng

liúyànyǒucáijiāngyòngzhānglóushàngfēishāng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章衡

(一○二五~一○九九),字子平,浦城(今属福建)人。

仁宗嘉祐二年(一○五七)进士。

通判湖州。

六年,直集贤院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一九五)。

历知汝州、颍州。

神宗熙宁初,还判太常寺,出知郑州。

复判太常、直舍人院,以宝文阁待制知澶州。

徙知成德军。

元丰四年(一○八一)坐事免(同上书卷三一六)。

哲宗元祐五年(一○九○)始,历知秀、襄、河阳、曹、苏、扬、庐、宣等州府。

元符二年,卒于知颍州任(同上书卷五一四),年七十五。

《宋史》卷三四七有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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