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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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钱丕〔宋代〕
字简之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
吴越王之后。
太宗雍熙中,召试内署,授秘书丞,累迁驾部郎中。
尝知新淦县,又知衡州。
丁父忧,以将作少监起复,俄为三司户部判官,卒于光禄少卿。
事见《宋史》卷四八○《钱惟治传》。
宋湜〔宋代〕
(九五○~一○○○),字持正,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。
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九八○)进士。
初仕通判梓州榷盐院。
迁著作郎、直史馆。
雍熙三年(九八六),以右补阙知制诰。
与苏易简同知贡举,判刑部。
因事降均州团练副使。
淳化五年(九九四),再知制诰。
至道元年(九九五),拜翰林学士,兼修国史。
真宗咸平元年(九九八),改给事中、充枢密副使。
三年卒,年五十一。
谥忠定。
有文集二十卷,已佚。
《宋史》卷二八七有传。
今录诗三首。
李沆〔宋代〕
(九四七~一○○四),字太初,洺州肥乡(今属河北)人。
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九八○)进士,为将作监丞、通判潭州,召直史馆。
雍熙三年(九八六),知制诰。
四年,迁职方员外郎、翰林学士,淳化三年(九九二),拜给事中、参知政事。
出知河南府,俄迁礼部侍郎兼太子宾客。
真宗咸平初,自户部侍郎、参知政事拜同书门下平章事,监修国史,改中书侍郎,又累加门下侍郎、尚书右仆射。
景德元年卒,年五十八。
谥文靖。
《宋史》卷二八二有传。
今录诗三首。
吴淑〔宋代〕
(九四七~一○○二),字正仪,润州丹阳(今属江苏)人。
南唐进士,补丹阳尉(《隆平集》卷一四),后以校书郎直内史。
入宋,以荐试学士院,授大理评事。
预修《太平御览》、《太平广记》、《文苑英华》。
真宗咸平五年卒,年五十六。
著有《事类赋》、《江淮异人录》等。
有集十卷,已佚。
《宋史》卷四四一有传。
今录诗二首。
何承矩〔宋代〕
矩(九四六~一○○六),字正则,河南(今河南洛阳)人。
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九七八)迁闲廐使,五年知河南府,徒知潭州。
端拱元年(九八八)为沧州节度副使,又为制置河北缘边屯田使。
淳化四年(九九三)知沧州,逾年徙雄州。
因抗击契丹著有战功,十余年间转辗沧州、雄州沿边州郡。
卒于齐州团练使任上,年六十一。
《宋史》卷二七三有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