洞庭湖(拼音版)

刘清之 〔宋代〕

dòngtíng

liúqīngzhī sòngdài

tiānsūnsuìwǎnhuìxiānglíngdàoxièyíndòngtíng

shàngxiàtiānguāngwéibáizhōngjiānshānduōqīng

jīngtánwànshōuchénzhòuliánxiāoshīhuìmíng

dàorénjiānshǎoxiānjìngshīhúnjiǔshíxǐng

注:以上标红文字表示该字为多音字或者通假字等古今有多种发音的字,光标停留在标红文字上会显示剩余拼音。

刘清之

之(一一三四~一一九○),字子澄,学者称镜春先生,临江军新喻(今江西新余)人(明隆庆《临江府志》卷一二)。

靖之弟。

高宗绍兴二十七年(一一五七)进士。

历知建德、宜黄县。

孝宗召对,改太常主簿,通判鄂州,改知衡州。

淳熙十四年(一一八七),以言者论罢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二之四八)。

光宗即位,起知袁州,未赴而卒。

年五十七。

有文集、《衡州图经》等(《宋史·艺文志》),均佚,仅《戒子通录》八卷传世。

《宋史》卷四三七、《宋元学案》卷五九有传。

今录诗五首。

►8篇诗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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