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清之

之(一一三四~一一九○),字子澄,学者称镜春先生,临江军新喻(今江西新余)人(明隆庆《临江府志》卷一二)。

靖之弟。

高宗绍兴二十七年(一一五七)进士。

历知建德、宜黄县。

孝宗召对,改太常主簿,通判鄂州,改知衡州。

淳熙十四年(一一八七),以言者论罢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二之四八)。

光宗即位,起知袁州,未赴而卒。

年五十七。

有文集、《衡州图经》等(《宋史·艺文志》),均佚,仅《戒子通录》八卷传世。

《宋史》卷四三七、《宋元学案》卷五九有传。

今录诗五首。

►8篇诗文

刘清之的诗文
  • 洞庭湖

    刘清之 〔宋代〕

    天孙岁晚会湘灵,倒泻银河合洞庭。

    上下天光唯一白,中间山色不多青。

    荆潭万里收尘滓,宇宙连宵失晦明。

    莫道人间少仙境,诗魂酒魄一时醒。

  • 青玉案・江南十月春风早

    刘清之 〔宋代〕

    江南十月春风早。

    见枝上、梅英小。

    爱日初升清雾晓。

    绣筵中启,星图高挂,膝下斑衣绕。

    今年献寿多欢笑。

    弄玉新将二雏好。

    此曲尊前何所祷。

    十分康乐,十分强健,一树庄椿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