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直木

江直木,字子建,寻阳人。

江梦孙之姪。

七觪以神童擢第,后家居二十五年。

仕南唐为太常寺奉礼郎,转江都县主簿,历任江夏、黄梅令,累迁至水部员外郎。

开宝三年随使留宋,历任泰宁节度判官、司门员外郎、兵部员外郎。

太平兴国五年卒,年六十四。

有集二十卷,不存。

存诗二句。

(《全唐诗》无江直木诗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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