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元

(九七五~一○三七),字道宗,南海(今属广东)人。

真宗大中祥符元年(一○○八)进士。

为临江县尉,会诏择明经,擢国子监直讲(《名臣碑传琬琰集》中集卷四六),迁太子中允,直龙图阁预内朝。

天禧初,兼判礼部、吏部南曹。

仁宗即位,历会灵观副使、知通进银台司、判登闻检院、同判国子监。

预修《三朝正史》,为翰林学士。

明道元年(一○三二)罢知河阳,不久即召复原职。

景祐四年卒,年六十三。

谥章靖(《景文集》卷六二《冯侍讲元行状》)。

《宋史》卷二九四、《宋史新编》卷九一并有传。

►1篇诗文

冯元的诗文
  • 送僧归护国寺

    冯元 〔宋代〕

    南宗开士共推贤,语默忘机合自然。

    上国经游云出岫,故山归去鹤冲天。

    舣舟却指灵溪岸,烹茗还资瀑布泉。

    宴坐草堂诸念息,只应余习在诗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