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周
字纯之,冯翊(今陕西大荔)人。
登进士第,调长安尉,转洪洞令。
改知云安县,通判施州。
神宗时,除提点京西刑狱,判西京国子监。
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,为直龙图阁、陕西路转运使。
五年,权工部侍郎。
六年,为集贤院学士、知邠州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一○、四五三、四六五)。
徙知凤翔府、河中府。
八年,知陕州(同上书卷四八四)。
晚年提举崇福宫,卒,年八十。
《宋史》卷三四四有传。
今录诗三首。
李周的诗文
字纯之,冯翊(今陕西大荔)人。
登进士第,调长安尉,转洪洞令。
改知云安县,通判施州。
神宗时,除提点京西刑狱,判西京国子监。
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,为直龙图阁、陕西路转运使。
五年,权工部侍郎。
六年,为集贤院学士、知邠州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一○、四五三、四六五)。
徙知凤翔府、河中府。
八年,知陕州(同上书卷四八四)。
晚年提举崇福宫,卒,年八十。
《宋史》卷三四四有传。
今录诗三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