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长民

民,字元叔,广陵(今江苏扬州)人。

徽宗宣和元年(一一一九)举博学宏词科。

高宗建炎二年(一一二八)除秘书省正字。

绍兴三年(一一三三)以守监察御史出知处州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六五、七○)。

历知泗州、建昌军(同上书卷一三五、一五○)。

二十六年,由知郢州迁江南西路提点刑狱(同上书卷一七四)。

事见《南宋馆阁录》卷八。

今录诗十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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